一、项目编号:Z-GB******0017JJG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行政中心2024-2027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管理局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温州市行政中心
四、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对温州市行政中心2024-2027年度安保服务项目(编号:Z-GB******0017JJG,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经补正,于2024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本项目除基本资格条件和“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的保************************************有限公司;用手机和微信联系”,投诉人未提供具体有效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以上投标供应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串通投标行为。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集采中心和以上投标供应商分别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经对投标文件审查亦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对相关企业信息审查亦未发现以上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投诉人仅以“失分******有限公司”即主张“涉嫌串通投标”“参与投标目的不纯”“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以上三家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和开评标过程情况,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信息:
投诉处理决定书(温财执法〔2025〕1号).pdf (2.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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