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大坪段边坡防护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PZ-2025-006CG
项目名称:2025年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大坪段边坡防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大坪段边坡防护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9,585.0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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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49,585.0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大坪段边坡防护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大坪段边坡防护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为主,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 ,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SXSZF格式) ;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汉强海德公园B区四号楼270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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