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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路口安全评价方案编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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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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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21-0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路口安全评价方案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3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服务需求中项目名称变更为: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路口安全评价方案编制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15时35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 (3)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4)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 400-128-8588。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服务中心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汪清街15号楼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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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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