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及风险评估”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及风险评估
二、标的金额:9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财务管理咨询、专项审计等业务。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上年度检查考核合格记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参与本项目服务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5.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5: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金花;联系电话:******;传真:******。
(二)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委托协议,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及风险评估项目采购需求.docx
2.需求书附件-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