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编制《临高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服务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临高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兼具前瞻性、全局性、针对性,我局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相关服务单位编制该项规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比选工作、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编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编制《临高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服务项目单位
二、项目概况
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总结我县“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研判我县“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和机遇,聚焦农业农村领域前瞻性、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科学谋划我县“十五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蓝图,提出“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以及需要推进的重点任务、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形成《临高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三、工作范围
(一)组织开展规划编制调研、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对《临高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发展成效,提炼发展亮点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短板,研判发展形势,科学提出“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以及需要推进的重点任务、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
四、服务工作期限及要求
服务时限为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至完成整个编制项目为止。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形成规划大纲,2025年8月底形成规划草案,2025年9月底前提交规划终稿,委托期间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形成格式规范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为总价承包,预算最高限额35万元。预算总金额中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工作各阶段发生的资料收集及处理分析、调研、咨询、报告编制、专家论证、材料印刷等方面费用支出以及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一切税费。
六、遴选办法
1.采用报价下浮率(在10%-15%之间下浮)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有效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①若单项服务类型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3家,相应服务类型选取作废;②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价下浮率百分比低的单位中标,若报价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遴选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技术(工作)服务方案
(七)提供单位及团队成员相关规划编制、相关产业课题和发表相关领域学术论文等经验业绩材料证明。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城镇临海路114号******农村局,联系人:小符,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